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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入市协议

    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指由晋中市祁宏粉煤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域名为www.chinagf.com.cn。

    在您成为本交易平台注册会员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服务协议所有条款。晋中市祁宏粉煤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服务协议各项条款。您同意并接受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您点击“同意”按钮,并注册成为本交易平台的会员,即表示您已经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

第一条  本交易平台实行会员制,经本交易平台审核通过的交易商即成为本交易平台的交易会员,交易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并对其在本交易平台进行的所有交易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在本网站注册的帐号。由于交易会员自身原因导致使用该密码及账号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会员应承担完全的责任,本交易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会员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材料,并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手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会员应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予以及时更新。本公司对会员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条  会员应当保证在使用本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信息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   会员承诺使用本交易平台实施所有行为时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规则,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会员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会员承诺不发布国家禁止或限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其它各类规则的信息。

第六条   会员承诺不使用任何软硬件工具干预本交易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本交易平台网络设备的行为。

第七条   会员的自身信息归提供者所有,仅能被用于与本交易平台服务等相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非经会员同意,本交易平台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或出售当事人名单、相关记录等涉及会员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数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本交易平台不承担因会员提供任何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交易信息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会员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九条   会员要进行交易,需要与本公司签署《交易协议》等相关文件,按照本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并经本交易平台审核后方可交易。

第十条  会员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本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发布交易信息、查询商品信息、购买商品、与其他用户订立商品买卖合同、在本公司社区发帖、参加本公司的有关活动,有权按本公司规定享受其他的有关资讯及信息服务。 

第十一条 本公司仅为用户提供一个信息交流、进行商品买卖的平台,充当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流媒介,并非买主或卖主的代理商、合伙人、雇员或雇主等经营关系人。公布在本公司上的交易商品是用户自行上传进行交易的商品,并非本公司所有。 由于购买本交易平台上的产品引起的质量、损害赔偿等概由交易双方承担相关责任,本交易平台可以应会员的请求,为其索赔等提供协助义务,但本交易平台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产品返还、调换、损害赔偿等违约、侵权责任。本公司发现的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违背市场及行业基本规律的的行为、商品、信息等,本公司将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有义务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努力确保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应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保证用户网上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本公司有义务对用户在注册使用本网站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回复。本公司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进行查阅,对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的注册资料,本公司有权发出通知询问用户并要求用户做出解释、改正,或根据情况,直接做出处罚、删除等处理。 
 第十三条 因在本公司网上交易与其他会员产生纠纷的,会员可通过仲裁、诉讼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解决纠纷,应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时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的,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并依法提供有关资料;会员将纠纷告知本公司,或本公司知悉纠纷情况的,本公司审核后有权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向纠纷双方了解纠纷情况,并有权根据需要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本公司没有义务对所有会员的注册资料、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发生以下情形,本公司有权限制用户的活动、向用户核实有关资料、发出警告通知、暂时中止、无限期地中止及拒绝向该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处理下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以炒作信用为目的;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该信息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本公司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七条   如果会员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本交易平台有视具体情形中止或终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交易平台有权根据需要随时修改本协议,制订、修订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

第十九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交易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晋中市祁宏粉煤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按钮,并注册成为本交易平台的会员时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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