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会员服务协议
《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会员服务协议》是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会员与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就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商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章 术语及释义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会员:指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会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网站或手机客户端(APP)通过必要的注册程序后即成为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会员。
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指由晋中市祁宏粉煤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办的交易服务平台。
商务服务:山西省粉煤灰行业协会通过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网站和手机客户端(APP)在电子商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固废资源、制品、装备、技术、金融、法律等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www.chinagygf.com 和www.工业固废.com。
手机客户端(APP):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
会员账号:是指客户通过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注册审核后获得的,可以享有该账号下赋予的权利。
第二章 协议的组成及签署
第二条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修改)的有关平台服务的各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与平台服务有关的一切服务、交易及非交易活动均受本协议约束。
上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或告知会员的规则:通过平台或其他渠道发布公告、通知、声明;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说明;发送给会员的信息(通过向会员预留手机发送短信形式发送)等。
第三条 会员确认:在注册或使用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服务之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平台已应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第四条 在办理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会员注册程序或使用平台服务时,当事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平台规定的其他会员注册或使用平台服务的条件(简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不符合上述约定,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当事人不停止注册程序或不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的,平台有权终止其注册程序及交易服务。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按钮等方式)本协议后,即成为平台会员,本协议即在会员和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会员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会员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第六条 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涉及会员权利义务变更的,将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会员;会员有权在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公告内容,应在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公告施行前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会员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第三章 会员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第七条 会员在注册会员时应自行设定用户名和密码,会员有义务在注册与申请平台账号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及相关注册资料,保证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持续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同意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通过必要方式对其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核。会员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会员有义务及时在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第八条 因会员的信息或其他注册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失效或违法而导致平台无法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会员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会员承担,因此给平台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 会员设置的登录名称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会员连续2年未使用会员的登录名称和密码登录平台,平台有权终止向会员提供服务,注销会员的账户。账户注销后,相应的登录名称将开放给任意用户注册登记使用。
第十条 会员通过中国工业固废交易平台网站或手机客户端(APP)注册为会员以后,有权使用自己的会员登录名称及密码登录平台。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名称及密码,避免以不安全的方式或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密码,切勿将密码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他人,或以易被他人发现、获得、盗用的方式保管。会员应对使用其登录名称以及密码而从事的一切交易或非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用户及密码)、账号,会员违反该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因此给平台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会员承诺其在使用平台服务时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平台相关规则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会员应对其在平台或平台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全部信息内容负责。因会员在平台或平台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信息内容而导致平台或其他第三方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该会员应承担责任,并应赔偿平台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 在使用本服务时,若会员或会员的交易对象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平台有权不予提供相关服务,且平台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会员的原因导致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的,平台保留追索的权利,同时会员应当承担平台合理的追索费用。
第十四条 因会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会员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交易失败,账户内资金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而导致交易失败,会员发送的交易指令错误或不完整。
第十五条 会员对于其发布在平台网站和手机客户端(APP)的各类信息(但不包括会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其派生的知识产权等,均授予平台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平台有权对之以电子或书面等方式进行使用、复制、发行、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第十六条 会员不得使用与平台服务正常业务无关的任何软硬件装置干预或试图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平台进行的任何交易。
第十七条 会员不得对平台上的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平台授权的情况下,复制在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第十八条 平台将通过平台服务或其他适当渠道发布有关平台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会员应当经常浏览平台发布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以了解平台各类政策、规则、事项的变化。平台不再单独或个别地通知会员前述信息。但会员仍应及时更新个人通讯或联系方式,因会员未及时更新而导致通知不到、权利丧失、服务中断或终止等不利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平台服务的相关规则。
第二十条 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可享受平台网站提供的会员服务,但应同时遵守有关平台网站会员服务的各类约定。
第四章 平台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平台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禁令、供电等客观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的,平台将视情况给予会员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平台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平台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任何由于平台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平台网站或手机客户端(APP)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平台不予承担。
第二十二条 平台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客户所申请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资格申请、融资申请、一次性支付申请、分期支付申请等)。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登录名、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会员应立即通知平台。
第二十四条 平台对自身发布的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平台会员信息以及会员的产品/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服务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等)均由会员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平台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平台对服务中涉及的会员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在下述情况下披露会员资料,平台均得免责:
1.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或应允;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6.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对于会员在平台交易中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违反会员所做承诺或约定义务、违反平台服务规则等)或其它任何平台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平台有权采取删除或屏蔽会员发布的信息、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解除协议、列入黑名单、网站公示、警告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平台有权对会员的账户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账户资料或交易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有权向会员发出询问的通知,会员应积极按时作出回应。平台认为会员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会员改正或依据本协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八条 平台有权自主排列会员在页面的展示位置。
第二十九条 平台仅作为会员物色交易对象,就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的服务的平台。会员应自行判断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商品或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交易合同的能力。
第三十条 对交易各方发生的争议,平台有权依据争议任何一方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交系统记录作为证据。
第三十一条 会员同意,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发生此种情况时平台仅需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会员即可。
第三十二条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平台的相关规则。
第五章 平台交易的支付工具
第三十三条 会员利用平台进行交易,应按照平台制定的支付办法(另行制定)选择合适而可靠的支付工具,但是无论如何,会员应对自己的交易操作行为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平台概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收费
第三十四条 会员因交易或使用平台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费用全部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三十五条 平台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平台网站以公告的方式向会员明示。平台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会员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第三十六条 平台有权向会员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平台还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收费项目或标准进行制订及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会员;会员有权在平台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公告内容,应在公告施行前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会员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平台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第三十七条 在没有其他特殊说明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交易规则等平台规则或会员签署的协议,会员必须按时交纳有关费用。平台有权从会员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商城账户或其他结算账户)中自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平台公示的服务价目表为准。
第七章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第三十八条 平台仅负责按"当时现状"和"当时可得到"的状态向会员提供平台服务。除非平台另行以书面方式明确无误的作出承诺,否则平台对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平台也不对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第三十九条 会员了解平台的信息系会员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平台仅作为会员获取产品或服务信息、物色交易对象、就产品/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但平台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会员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产品/服务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第四十条 除非平台明确予以承诺,平台不对会员之间的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介入会员通过平台服务进行交易而产生的纠纷,因通过平台进行交易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五十条 买方会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提供卖方会员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第五十一条 会员自平台及平台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平台对本服务的保证。对会员因使用上述建议或资讯而产生的损失,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平台有合理的理由认为会员及具体交易行为或事项可能存在违法或违约情形,否则,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会员的注册数据、产品(服务)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第五十三条 会员了解并同意,平台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会员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平台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使用或未能使用平台服务。
2.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会员的账户或更改会员的数据。
3. 通过平台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 会员对平台服务的误解。
5. 对于平台提供的与其它互联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会员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它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资源,但该类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资源均由各经营者自行负责,不属于平台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会员因使用或依赖该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十四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该会员收取的该年度服务费用总额。
第八章 服务终止
第五十五条 经平台审核认为会员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本协议的,平台有权终止对会员的服务。
第九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五十七条 会员和平台之间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向平台主办方晋中市祁宏粉煤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